为进一步优化街道服务业发展环境,提升楼宇运营管理主体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街道服务业企业做强做优,实现街道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楼宇业态功能,全面提升楼宇品质环境,提高楼宇经济发展质效,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辖区经济转型升级。
二、考评办法
街道根据税收贡献度、工作融合度、企业满意度、管理创新度四方面内容进行考评;楼宇税收占30%,工作融合度占40%,企业满意度占30%,对三项考评得分进行加权平均数计算,管理创新度得分作为加分项计入考评,形成最终考评结果,考评由税源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三、考评对象
辖区内楼宇年度纳税总额满500万元的重点楼宇。
四、考评内容
(一)税收贡献度
以上年度税收数据作为基数,楼宇内注册企业当年度纳税总额高于上年度税收的,得100分;楼宇内注册企业当年度纳税总额低于上年度税收的,得80分。
当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工作融合度
由经管科、城管科、政法中心、物管科、社区建设办、宣传办、社区等就楼宇运营管理主体配合程度,工作积极性、参与度进行综合打分(附表1)。评级等次分别为配合程度好的得90-100分、配合程度较好的得80-90分、配合程度一般的得60-80分、配合程度差的不得分。
(三)企业满意度
年终由税源管理办公室随机对楼宇内企业发放企业满意度调查表(附表2),涵盖保安服务、保洁服务、房屋维修等10项服务内容,每个楼宇不低于10份调查表进行平均得分计算。根据企业的满意度进行打分,不满意扣5分,一般扣1分,满意不扣分。
(四)管理创新度(附加分)
设置管理创新度加分项5分。管理创新度指楼宇运营管理主体针对日常管理中遇到的自身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作为,创新管理模式或运营管理办法,加强运营管理效能、提升楼宇竞争力等创新行为。楼宇运营管理主体在考评期内围绕5A级楼宇创建、楼宇信息化建设、物业管理档案规范化、物业管理创新效能提升、配套商业引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品牌输出等方面的创新工作递交管理创新报告(附表3),相关证明材料至税源管理办公室,由税源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并打分。
五、有关奖励
考评奖:对楼宇运营管理主体根据其年终考评分数进行奖励
1.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奖励人民币5万元;
2.考评得分85-90分的(含85分),奖励人民币3万元;
3.考评得分80-85分的(含80分),奖励人民币2万元;
4.考评得分8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5.当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超过500万元,奖励人民币5000元;
6.奖励金额中20%为工作补贴奖励给物业经理。
六、其他
1. 税源管理办公室在次年一季度开展考评工作,各楼宇运营管理主体给予配合,并于次年1月底递交相应申报资料。
2.楼宇运营管理主体在设施提升、业态调整、项目引进、重点税源等方面贡献突出的,相关奖励一事一议。
3.考评期内,重点楼宇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被上级相关部门点名批评的,不参与年度考评。
4.相关评分和资料审核工作,由税源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经管科、财政分局、城管科、综治办、物管科进行审核并确认后,提交街道主要领导通过。
5.本办法由街道税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执行。原《河海街道楼宇物业公司考评奖励管理办法》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