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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新北区西夏墅绵绵和茉莉服装店店主陈女士从西夏墅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营业执照,这是常州市发放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
当天上午,陈女士来到西夏墅分局登记注册大厅,为其在网络平台经营的一家服装店办理电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在对其提交的店铺经营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当场为其办理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根据《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也意味着,今年1月1日起,进行注册登记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具有合法的市场主体身份。
相较以往的登记流程,电商营业执照的办理没有太多改变。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等材料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需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一栏时,应填写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经营范围”事项应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明确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同时在线下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能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西夏墅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表示,将以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发放为契机,加大对《电子商务法》的宣传贯彻,从登记、商标、广告、合同等方面为电商经营者搞好服务,引导电商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促进辖区电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