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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常州新北区港区南路10号
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所股份公司
项目建成后形成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5.55万吨的能力,年发电量10846万kWh,年上网电量9405万kWh。
1.噪声防治:通过减振装置、隔声、消声措施进行降噪。
2.固废防治: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炉渣委托常州威特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废膜送本焚烧炉焚烧。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飞灰及反应生成物固化后送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废机油委托常州市长润石油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桶委托常州市盛帆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试剂瓶尚未产生,产生后与废布袋送光大升达固废处置(常州)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公示期限
2018年1月11日-1月17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部门: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期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