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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宏创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9〕21号
2019年1月24日
关于常州宏创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年产车辆灯具零部件3000万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宏创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年产车辆灯具零部件3000万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年产车辆灯具零部件3000万套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12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旺田路16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车辆灯具零部件3000万套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18年1月10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表[2018]13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采用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二)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塑料粒子包装袋、废钨丝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含油废抹布手套产生量较少,难以单独收集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常州万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宏创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年产车辆灯具零部件3000万套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NVTT-2018-Y0541】表明:噪声: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抄送:
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4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4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