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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大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9〕89号
2019年4月11日
关于常州市大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线缆机械零部件产品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市大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州市大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线缆机械零部件产品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市大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线缆机械零部件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2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黄河西路289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轴类产品0.5万件、轮盘类产品1万件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登[2017]22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废乳化液、磨削油泥委托常州市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报告,该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较少难以单独收集,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常州市大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线缆机械零部件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赛检(验表)字第(084)]表明:该项目固废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固废设施的日常维护;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12日
抄送:
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2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9年4月1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