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政府公示 > 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全文
1
常州市富林机械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9〕94号
2019年4月25日
常新行审环验〔2019〕94号关于常州市富林机械有限公司富林机械年产单丝机组、网丝机组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州市富林机械有限公司:你单位《常州市富林机械有限公司富林机械年产单丝机组、网丝机组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市富林机械有限公司富林机械年产单丝机组、网丝机组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1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漕河路10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单丝机组26套、网丝机组15套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于2018年2月9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登[2018]21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粉尘净化器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桶委托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堆场。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江苏金易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常州市富林机械有限公司富林机械年产单丝机组、网丝机组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固废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固废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4月22日
抄送:
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环境保护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22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9年4月25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