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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9〕217号
2019年8月13日
关于常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中心项目(部分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中心项目(部分验收,即年拆解报废汽车4万辆、回收加工废纸板8万吨的生产能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中心项目(部分验收,即年拆解报废汽车4万辆、回收加工废纸板8万吨的生产能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12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2019年8月收到经修改完善后的验收监测报告。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春江中路125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报废汽车5万辆、回收加工废纸板8万吨(不含废纸制浆)、回收加工废旧金属30万吨(含汽车拆解非金属加工)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形成年拆解报废汽车4万辆、回收加工废纸板8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10月13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新环服[2015]39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蓄电池、废活性炭、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废电容器、废电子器件、废电路板、油水分离器污泥、防冻剂、玻璃清洗剂、空调器(含制冷液)、尾气净化催化剂、制动液、机油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天然气罐、含油抹布手套、部分未拆解的废电子器件、含铅、含汞有害物质的部件厂区暂存。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常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中心项目(部分验收,即年拆解报废汽车4万辆、回收加工废纸板8万吨的生产能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赛检(验书)字第(081)号]表明:固废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固废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12日
抄送:
区生态环境局、薛家镇
2019年8月12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9年8月13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