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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纳克(常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9〕235号
2019年9月9日
关于天纳克(常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新建天纳克常州工厂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天纳克(常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
你单位《天纳克(常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新建天纳克常州工厂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天纳克(常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新建天纳克常州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9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大道以东、浏阳河路以北。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已建设形成年产汽车减震器1800万支的生产能力。新建项目于2018年9月29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表[2018]371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焊渣、废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磷化渣、电泳槽渣、废过滤袋、漆渣、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机油、蒸馏污泥、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堆场。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天纳克(常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新建天纳克常州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固废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6日
抄送:
区生态环境局、龙虎塘街道
2019年9月6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9年9月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