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本机关于 2019年 3月 15日受理你(单位)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类别:诊所
名称:常州诺亚内科诊所
选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通江花苑38幢-3号
床位:0(张)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诊疗科目:内科******
投资总额:25万元人民币
其他: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有效期限: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止
批准文号:(常新)行审(医设)许准字〔2019〕0002号
业务主管部门:常州市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以下空白)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