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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常州聚英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常州市新北区腾龙苑61幢502室
你(单位)于2019年4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常州聚英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