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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依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决定对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环境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9年7月4日14:00;
听证地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431会议室(珠江路128号)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当事人: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
听证主持人:王璟;
听证员:姜伟文、王毛根;
书记员:季文燕;
案件调查人员:潘剑雷、徐培焱、潘一凡。
听证会允许旁听,旁听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并遵循听证会的现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