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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依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决定对常州市新浩印染有限公司限制生产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9年7月4日15:00;
听证地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431会议室(珠江路128号)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当事人:常州市新浩印染有限公司;
听证主持人:王璟;
听证员:姜伟文、潘剑雷;
书记员:季文燕;
案件调查人员:郭丽峰、张波。
听证会允许旁听,旁听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并遵循听证会的现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