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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确认工作的通知》(常美指办〔2019〕4号),在各镇上报、部门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标准》,拟确定春江镇东蒋村、青城村、闸北村,罗溪镇邱庄村、鸦鹊村,奔牛镇金联村、贺家村,西夏墅浦西村、浦河村,孟河镇南兰陵村10个村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寄送到常州市新北区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意见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徐甜甜,0519-8552268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10号楼5120邮编:213002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