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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农机〔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0号)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已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的苏0400087变型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即日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