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新北区2019年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计划表》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1.2019年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应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及《新北区乡村道规划(2016~2020年)》开展,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的标准按《关于下达新北区镇村道路建设和补助的通知》(常新城建〔2017〕52号)规定执行。
2.镇村道路建设一般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道路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安全通车交汇能力。本年度所实施道路项目要与全区农村污水管网同步实施到位,道路沿线绿化及安保等附属设施随项目同步完善,做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3.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项目由各镇组织相关局办参与方案评审。
4.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招标;同时严格实施项目监理制,并接受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
5.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逾期未完成及未达到建设标准要求项目将不予核拨补贴资金。
附件:新北区2019年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计划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