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全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工作,更高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全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举一反三,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在全区重要区域、高危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风险,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祥和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1.压紧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工作,对重点镇和部门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2.压牢安全监管责任。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强化监管执法,通过加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手段,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道和区各职能部门应主动为安全生产提供支持保障。(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工作措施落实,理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各层级各岗位职责清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检查执法内容,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二)进一步深化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1.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细化化工企业安全改造提升,打好危化品综合治理攻坚战,狠抓重点岗位安全管理、综合治理,针对高温、雷雨、台风等季节性高发特点,扎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扎实开展检维修作业专项治理,全面实施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及危险品重大危险源源长制,开展好高风险危化品企业深度执法检查,及时清查企业危废库存情况,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经发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综保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2.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现场管理,深化专项整治,严格危险性较大工程“五个环节”安全管控。严防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重点打击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强化市政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强化事故责任企业安全条件复核、安全许可制约,构建违法行为联合惩处机制。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3.道路交通领域要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攻坚行动,加强“两客一危”、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港口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校车整治和危桥改造。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住建局、交警大队、交通执法支队新北大队)
4.消防安全领域要强化应急救援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深化高层建筑、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及生产、居住、仓储“三合一”“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专项治理、集中排查,开展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文博建筑等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深入推进群租房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经发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5.特种设备领域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联系沟通,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继续推进叉车和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领域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继续保持特种设备严管高压态势,强化违法行为处置和隐患整改落实。加强电梯维保安装和气瓶充装规范整顿,全力服务民生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经发局、住建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6.冶金等工贸行业要对区工贸重点行业企业(金属熔融、有限空间、粉尘涉爆)进行再排查,再确认。对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的工贸企业要重点关注,督促企业对照规范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相关企业对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深入开展彻底的自查。专业技术不足的企业要聘请相关专家指导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经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7.旅游景点(景区)要开展旅游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运行”日常巡查制度、极端天气条件景点(景区)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严格落实旅游安全措施,深入推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要时段、节假日期间旅游行业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龙控集团,各镇、街道)
8.其他行业领域要扎实抓好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点)专项整治,严格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控,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部门执法联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化油气管道、餐饮燃气、中小学、卫生院、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经发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三)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力度
1.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以事故防控为导向,紧盯监管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高、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企业、严重和典型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执法。组织各镇(街道)、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地区间交叉执法活动,严格打非治违。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形成攻坚合力,有效解决一批难点痛点问题。(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活动。统筹安排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将交叉执法检查与年度执法工作、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行政执法手段运用,严厉打击一批问题突出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以点带面,通过典型企业检查,实现同类企业规范,放大执法检查效果。以查练兵,抽调各园区(镇、街道)执法业务骨干参与异地执法检查,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3.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完善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四)进一步宣传营造安全氛围普及安全知识
1.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七进”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等载体,加强社会面、企业面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2.落实安全培训。企业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达不到上岗条件的不得上岗。高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强制性要求企业对新上岗、转岗、复岗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特别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应对员工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加强企业转产、复工阶段针对性安全培训。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屡次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强制性封闭培训。(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3.加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曝光频次。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高频次开展多形式曝光,起到举一反三、惩前治后的效果。(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
1.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区镇两级救援、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救援、救灾物资库,丰富物资装备品种和数量,确保救援、救灾物资统一调度、流转有序、及时到位。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重点强化应急信息化保障。持续推进政府、企业端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编制全区应急管理地图,不断优化全区应急管理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园区、区级部门、市级部门之间的数据分享、信息互联和平台融合。扩大“应急交底箱”覆盖面,确保应急信息及时保障,抢得黄金救援时间。(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2.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及实战化演练。修订《新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展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及征用补偿机制,在高危企业推广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的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3.严格执行重要时段应急值守制度。在不利气象条件、防汛关键时段和重大的节假日、重大的活动期间,全面落实全天候应急值守工作,区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带班值守,并巡查各镇、街道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指挥排除险情。(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
从2019年8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初至8月上旬)
1.动员部署,细化分工。各镇、街道和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督查巡查,压实责任。8月上旬,区安委会组织对近年来事故压降管控不力或效果不佳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开展约谈,提出管控要求,督促其明责、尽职履责。同时,区安委办对重点镇和有关部门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上旬至11月中旬)
1.全面动员,自查自改。8月底前,各镇、街道和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别根据安全管理标准要求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积极发动各网格员对各自网格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开展指导,及早排查隐患,及时组织消除,确保安全度夏。
2.全面排查,集中整改。10月底前,各镇、街道和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协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重点单位进行一轮拉网式排查,开展有针对性安全交叉互查。将检查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区安委办(见附件)。每月下旬,区安委办将针对突出风险,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重点企业,以会议等形式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3.综合施策,严管严控。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4.严格执法,跟踪问责。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根据检查情况,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5.突出重点,专项治理。结合季节特点和周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易造成人员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认真组织专项治理。区安委办根据巡查办法,适时组织巡查督查,助推监控措施和专项治理工作按期到位。
6.加强值守,强化指挥。各单位根据区安委办调度,及时排班值守,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按时到岗,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
各镇、街道和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及时分析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改进防范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巩固提高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力戒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二)强化职责分工,层层共担责任。全区上下要严格按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区安委会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协调,定期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及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同志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靠前指导,各岗位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集中攻坚克难,共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跟踪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考核内容,根据实施情况予以奖惩。各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真正解决一批难点、痛点问题,获取攻坚成果成效。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对发生有影响力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镇、街道和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细化“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并将工作部署情况、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情况于8月10日前报送区安委办;8月至11月,每周五17:00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30日前报送“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和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70131051@qq.com。联系人:谈传华,电话:85127055。
附件:全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周报表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