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北区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常新委〔2018〕4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做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2019年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
(一)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能力。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堡垒。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帮扶工作,提升党组织领导能力。加强“两委”成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审机制。把好“两委”成员进出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优配强“两委”成员。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2019年底达50%。
(二)构建“两网”融合的社区治理体系。按照规模适度、便于管理、提升服务的要求,有序推进城乡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提升总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梳理网格服务清单,全面开展网格化治理与服务工作。优化信息化平台功能,促进网格化社会治理与网络化信息手段有效融合。
(三)强化人才支撑的服务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全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培训,通过理论学习、经验交流、先进地区参访,提升社区治理创新能力。继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2019年全区新增持证人数不少于50人,全区45周岁以下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较上年度提升5%。各镇(街道)要全面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社区工作者工资结构和激励措施,落实持证社区工作者岗位津贴,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二、着眼民生需求,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部门业务特点,进一步推进为民办实事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每个村(社区)成立不少于2支公益服务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实现村(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工作站)、农村社区体育场所(设施)、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服务、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全覆盖;全区新建28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个日间照料中心,1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3个农业优势产业示范基地;打造2条农业观光精品线路。全力做好区级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区级和谐村(社区)创建达标率达100%。高标准做好市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五)坚持居民满意度导向。把居民满意作为社区治理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准,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全面,真实反映群众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运用调查结果,聚焦百姓关切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归属感。补齐农村社区工作短板,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
(六)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各镇(街道)要认真指导所辖城乡社区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要结合本地实际,聚焦居民重点需求和地域特点,通过“一村(社区)一品”建设、公益提案大赛、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形式,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三、推动多元共治,进一步激发社区服务活力
(七)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活动。各村(社区)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会,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积极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法和“微自治”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村(居)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明显。
(八)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建立健全各级社会组织服务和活动平台,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全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达8个,城镇社区达10个。对全区29个村(社区)与13个社会组织结对开展的实验课题进行系统评估,由区人社局明确评估指标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全面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能力和水平。
(九)努力打造特色品牌社区。要针对当前城乡社区治理难点、焦点问题,从细微处入手,推进社区治理创新。从村(居)民小组“微自治”着手,完善社区治理体制;从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微公益”事业着手,丰富社区服务载体;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微服务”项目着手,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从志愿者结对帮扶点亮“微星光”着手,寻找社区服务的多方动力。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章程》等,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推动城乡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美丽乡村。2019年,组织开展全区社区治理亮点申报和推选活动,共推选10个左右社区治理工作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村(社区),进一步加快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品牌塑造,满足群众需要。
四、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设施水平
(十)继续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大对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建改建工作力度。2019年底,全区农村社区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城镇社区用房不低于700平方米,各镇(街道)45%以上村(社区)用房面积达1000平方米。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加强红白喜事办理场所、居民休闲长廊、村民小组活动点等社区服务补充设施建设。
(十一)继续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拓展公共事务功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梳理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2019年底,各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建成,罗溪镇完成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省级试点工作。
五、注重统筹推进,进一步强化实验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考核奖励。将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纳入2019年全区目标任务书进行考核,实施以奖代补。29个村(社区)与社会组织结对的实验课题,按照平均每个补助10万元的标准,根据评定的ABCD四个等级,上下浮动不超过30%,实行差异化资金补助。对10个左右特色品牌社区,根据硬件设施投入和特色亮点申报情况给予每个10~30万元不等的奖补资金。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创新创优,推进实验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区社工委办公室要适时牵头,开展督导检查、评优评先、参观培训和现场推进等活动,做好业务指导、选树典型、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等工作。为迎接下半年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中期评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经验材料(原则上不低于2000字),全区将汇编成册;要做好实验区建设相关文件、图片和视频等相关台账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要根据2019年工作任务,完善农村社区治理详实的工作举措。以上材料,请各镇(街道)和区社工委各成员单位于8月23日前报区社工委办公室(联系人:陈颖;联系电话:85127335;QQ:466293933)。
附件:2019年度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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