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新北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及《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着力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提升质量,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坚定不移把强化法治思维放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加强制度管理,全面整合资源,注重借力引智,法治政府建设强本固基。
一是制度建设注重规范。贯彻《常州高新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马上就办135”行动方案》(常开委办〔2015〕16号)的文件要求,由区党政办(法制办)、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了制度精简规范化专题活动,开展了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排查出政府规范性文件28件。还召集区有关部门、镇(街道)、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代表分类别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方对目前各项制度尤其是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制度的意见建议,听取对制度执行情况和制度制定时审核把关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对各部门(单位)、镇(街道)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法制审核关口前移。所有需经区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会议、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和议题在上会前都必须经区政府法制办法制审核通过后,统一登记安排上会审议。今年,区政府法制办共审核通过政府常务会议议题56件,区委常委会议题20件。这项制度使区政府法制办能够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通过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为领导决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运作及处理群体性公共事件出谋献策。
三是科学决策群策群力。积极推进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充分运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今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参与审查各类文件50余件,各类经济合同30余份,参与多个群体性纠纷或者矛盾的调处工作,为维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成立新北区法学会,并召开新北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了法学会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会长及副会长,发展新会员80名。加强区法学会建设,将有利于凝聚和整合更广泛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力量,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法学理论支持,有利于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确回答和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积极回应和反映人民群众对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和抓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审批效能,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经发局、城建局、国土分局和规划分局共同制定了《新北区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方案(试行)》(常新委办〔2015〕4号)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的实施意见(试行)》(常新委办〔2015〕5号),进一步优化了流程、减少了环节、压缩了时限。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再造前审批时间为287个工作日,再造后压缩至176个工作日;工业类建设项目再造前审批时间为90个工作日,再造后压缩至59个工作日。筹建“建设项目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区级分平台,在“常州市建设项目信息共享、网上审批系统”和区“三合一”平台基础上,筹建区级分平台,实现建设项目各环节材料电子化申报与共享,缩短审批时间。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等工作,预计在明年1月份正式上线运行。
二是权力清单进一步梳理。由区编办牵头,梳理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新北区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对全区各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追本溯源,明确法律依据,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经区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梳理核对和各部门“二上二下”签字确认,整理出区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3983项(含市场监管局1060项),其中行政处罚3320项,行政强制163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给付25项,行政奖励92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征用4项,其他权力321项。清单通过区政府和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是公共服务进一步细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覆盖。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启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作,配齐坐班律师,推进区级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和“12348”线上联动服务。按照“试点先行,需求导向”的原则,启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12348”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向村(社区)覆盖。目前“12348”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宣传折页、公民权益法律知识手册、“12348”宣传点等已在各镇(街道)试点村(社区)有效铺开。“一照一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提高企业市场准入效能、减少行政审批成本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将企业设立由原来的4、5个部门审批整合到1个窗口办理,4、5套申请材料缩减为1张表1套材料,证照数量由原来的3张证整合为现在的1张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4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这标志着新北区的企业设立登记进入了快车道、加速期。
三、多措并举,强化监督,行政执法环境不断优化
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法制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政务公开常态运行。继续推进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对照行政权力梳理情况,及时更新行政权力库,督促部门、镇(街道)办件“全上网”、“真上网”。2015年至今,区“三合一”平台共计办件85万余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紧紧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实现区级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2015年,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万余条。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部门、镇(街道)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要求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并组织召开了专题培训,做到规范、依法答复。2015年,区政府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6件。
二是法制宣传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建在群众身边、群众迫切需求的法治文化阵地,全面完成孟河镇小黄山村本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善借现有平台和宣教资源,全面推广视频法治讲堂模式,打造能够长期坚持、投入相对合适、群众普遍欢迎的居民普法和法治文化品牌。启动送法治文艺、法治(微)电影进村(社区)活动,在各类群众性文艺活动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截至目前区级巡演25场次。全面启动“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法治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率。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六五”实施情况,全面开展全区“六五”普法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市级“六五”普法终期考评。
三是案件评查扎实开展。继续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议活动”,随机抽取各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件,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区法院行政庭和区检察院民行科等部门专业人员担任评委,从职权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纳入区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在评议结束后,区政府法制办将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归纳,通过发放《整改通知书》的方式将考评情况反馈给各个参评部门,督促其整改。通过案件评查,全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案卷制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统筹协调,规范建设,各类行政争议不断化解
畅通多种渠道,加大行政调解力度,把各类社会矛盾纳入法治的轨道,及时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着力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一是做好行政调解的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常府法〔2014〕13号)的要求,建立了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政府各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报送协调联动机制,行政调解统计报告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缓解当事人对抗情绪,从源头上控制减少矛盾纠纷。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大力推广运用口头说理、书面说理等方式,努力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减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和抵触情绪,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如在人武部处理的一起征兵行政处罚中,区政府法制办主持了听证会,在听证会后,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行政相对人最后主动缴纳了罚款,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办理工作。新的《行政诉讼法》的施行,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势迅猛,区政府法制办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注重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2015年至今,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由征地、拆迁引发的各类行政复议共有30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20件,涉及职业打假人的有3件;涉及区政府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3件。加大复议案件的矛盾调处力度,进一步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是认真代理行政应诉案件。新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量增长。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建立有效的行政应诉制度,涉及区政府的案件由区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应诉,涉及部门的案件由区政府法制办统一指导;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常办发〔2014〕30号),推进区领导出庭应诉机制,以倾听民意,化解民怨,体现政府依法行政的信心和能力,展示行政机关良好的素质和法治形象。
2015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仍需夯实,行政管理由重行政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仍需加快,社会管理相关问题治理仍需加强等。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我区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深入推进平安新北、法治新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