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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