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建城管〔2018〕524号)及市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8〕10号)的要求,结合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城管执法〔2018〕15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工作计划表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8〕16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8〕17号)和《关于开展“一队一品”创建活动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8〕18号),确保队伍建设和管理标准更实、更高、更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牢记使命、务实担当;团结进取、作风优良”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按照“规范执法行为年、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执法队伍保障机制,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构建法治和谐城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考核科学化、装备职能化、服务人性化”,为种好常州幸福树,建好管理明星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丰
副组长:金 忠
成 员:周 俊、蒋文倩、潘国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督察中队,由邹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日常检查、民意测评、综合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建城管〔2018〕524号)及市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8〕10号)的要求,市局制定了《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工作计划表》,需要结合大队实际,围绕“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执法监督、启动新一轮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快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化进程、增强执法法治保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等十四各方面认真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苏建城管〔2018〕524号,结合市局的相关要求,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要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确保队伍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顺利推进。要结合我区实际,要严格对照《标准》,系统梳理,查找不足,并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要把贯彻《标准》与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将《标准》融入规范执法行为年、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确保《标准》贯彻落地见效;要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对照标准高起点建设、严要求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强化依法行政,真正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执法队伍形象的提升。
(三)开展中队等级评定活动
为适应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新形势的需要,市局在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中队创建的基础上,结合住建部、省住建厅“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及《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制定了《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在巩固星级中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每年开展中队等级评定,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队伍点验等方式定期实施检查指导。各中队要针对《标准》,逐项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力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保障进一步健全,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开展“一队一品”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炼、总结城管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中队发展经验,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水平,引导队伍规范化建设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市局按照“强转树”三年行动中“规范执法行为年、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的要求,开展“一队一品”创建活动,自2019年起至2020年分两年开展“强转树”三年行动特色中队、特色项目和模范标兵评定工作。根据要求,大队需要创建特色项目、中队需要创建特色中队,可根据“721”工作创新(管理类、服务类、执法类)等类别自行拟定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开展创建并报送材料。
四、方式方法
(一)中队自查自建
(1)各中队严格对照《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结合市局、大队相关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加强中队日常管理,及时向属地汇报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支持和关心,改善办公条件,提高人员待遇,提升执法装备。
(2)各中队督察员对照标准和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督察员的职责。
(3)各中队法制员根据法制督察的要求,对办案情况进行法制督察,实行预防与纠错、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4)各中队宣传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深入宣传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活动的社会综合效应,提升队伍整体社会形象。
(二)大队综合督察
(1)领导小组经常深入中队加强等级评定工作的调研、指导和考核,强化与属地镇、街道的沟通和协调,帮助基层中队解决等级评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破解等级评定瓶颈,提升等级评定水平。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督察中队)加强日常管理的检查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考评,深入商家、工地、企业、社区等单位对中队和队员进行民意测评;加强与市支队督察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等级评定动态,吸收其他大队的等级评定经验,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三)支队高位监管
1.执法考评,双随机抽查。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双随机”抽查,对全市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进行文明规范执法考评,考评采取“双随机”形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各辖市(区)执法局所属中队考评全覆盖、无盲区,将检查扣分情况纳入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
2.中队督察,明察暗访。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执法队伍内部管理实行动态和不定期的检查,其中第一、二、三季度每中队内部暗查1次,第四季度每中队综合考核1次,对内部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的中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扣分情况纳入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同时将队伍建设和管理上存在的重点问题即时通报所在辖市(区)政府。
3.法制督察,依法行政。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制督察办法(试行)》,对各辖市(区)城管执法队伍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法制督察,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实行预防与纠错、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4.交叉督察,市区联动。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市、区(市)联动督察和区(市)、区(市)交叉督察等活动;搭建沟通平台,加强中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
5.社会评价,外部监督。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方面通过走进商家、工地、企业、社区等单位发放《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执法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3)进行满意度测评,直接了解所在地中队在队伍建设、文明规范执法、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民意测评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分;另一方面邀请街道(乡镇)分管领导、行风监督员代表走进城管中队,发放《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执法满意度测评表》,跟踪基层中队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基层中队的行风和舆论监督,行风和媒体监督的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分。
6.标准统一,公开公正。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情况,第一、二、三季度按照辖市(区)局自我检查占40%、市局考核检查占60%进行季度综合评分排名;第四季度对所有纳入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的中队进行年度考核复查验收,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分。
(四)市局严格评定
1.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在往年星级中队创建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明查、季度暗查、民意测评、自我考核以及行风监督的情况,按照季度平均分占60%,年度考核占30%,民意测评占10%进行年度综合评分排名,依据3A级执法队伍综合得分必须达到75分(含)以上,4A级执法队伍综合得分必须达到80分(含)以上,5A级执法队伍综合得分必须达到85分(含)以上且符合相应标准,进行相应等级评定,2019年起对照标准全面开展一年一评,等次每年更新一次,对低于上述标准的不予授牌,已授牌的进行降级或摘牌。
2.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一队一品”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对“强转树”三年行动特色中队、特色项目和模范标兵进行审核评定。
3.市局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年度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形成通报,总结经验,点评问题。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基础。
各中队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强转树”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队伍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中队等级评定和“一队一品”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要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树立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全区一盘棋的思想,确保队伍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顺利推进。
(二)注重实效,转变作风。
各中队严格对照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对照标准高起点建设、严要求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强化依法行政,真正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执法队伍形象的提升。
(三)加强宣传,树立形象。
各中队要结合“强转树”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深入宣传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活动的社会综合效应,提升队伍整体社会形象。
附件:1.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工作计划表.docx
2.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docx
3.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自查成绩上报表.docx
4.常州市城管执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调查表.docx
5.特色中队申报表.docx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