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多元化人才引进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
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多元化人才引进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提高人才引进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多元化人才引进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常教人〔2018〕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聚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推进我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平公正、多元开放的引才机制。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吸引和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到我区任教,为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引才原则
(一)德才兼备。引进人才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功底、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的业务管理水平。
(二)按需引进。加强人才规划,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单位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与管理需要,合理确定人才引进的岗位、专业、数量、方式和频次,提高人才引进的质量。
(三)合理配置。以精品、优势专业为重点,坚持引进人才和合理配置相结合,促进教育教学人才有序流动,推动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和能力结构更趋合理。
(四)公平择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考试考核,阳光操作,择优录用。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北区公办中小学校、区教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
四、引才方式和程序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特点,强化计划管理、规范引才程序,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创新引才方式,采用统一招聘、校园招聘、专场招聘、常年招聘、猎头招聘、专项选聘、直接引进等方式,探索完善多元化的人才引进工作体系。
(一)需求预测、计划申报。每年9月份,由教育主管部门印发下年度人才需求预测通知;各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充分考虑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岗位结构,结合当年度人员退休情况,申报下年度人才招聘引进计划及相应岗位要求。
(二)岗位分类、确定方式。教育主管部门综合各单位编制、岗位、人员结构等因素,审核各单位的人才需求数量,并结合各单位岗位情况,细化人才分类,确定每类人才的引进方式。
(三)制定方案、分类实施。根据确定的引才数量、岗位要求和招引方式,向人社部门申请引才计划。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教育特点,研究制定引才方案,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分类组织开展引才工作。
1.统一招聘。主要适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基础性人才、其他专业性人才。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统一招聘工作不少于一次,采取全市统一笔试、区组织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招聘结束后,如仍需补充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另行组织。
2.校园招聘。主要适用于普通高中、初中教育集团一体化办学核心校、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所需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采取“市区联动、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地点设在省内外重点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经审批可另行组织。
3.专场招聘。主要适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基础性人才。经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组织相关学校参加省、市教育部门或高校组织的招聘会。
4.常年招聘。主要适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技能型人才。招聘简章每年发布一次,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动态调整招聘岗位。
5.猎头招聘。主要适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技能型人才。重点对优秀成熟人才,可委托猎头公司招聘引进。
6.专项选聘。主要适用于优秀师范生、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经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采取专项选拔、考核择优的方式聘用。
7.直接引进。适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教学、管理、科研人员。符合办理调动条件的人员,经考核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除直接引进人才外,其他人才均需按要求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须在简章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工作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教育人才引进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分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学校为用人主体,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引才机制,确保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引才支持队伍建设,完善命题专家库、面试评委库、教学评委库等专业队伍,保障引才工作质量。在引才的各个环节中,坚持公平为先、质量为本、程序规范、统筹高效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优秀教师招引补充的长效机制。
3.加强纪律监督。加强对引才工作的纪律,面向社会发布的简章须标注监督举报电话。区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引才全过程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对违反引才用人规定和程序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引进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常新社人[2006]8号)和《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引进在职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常新社人〔2006〕9号)中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