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我局受理了常州澳玛星光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00039132041115D1542)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张婧雅
洪毅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医疗美容心理诊断及辅导;美容医疗应用技术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医疗美容心理诊断及辅导;美容医疗应用技术
许可文号:(常新)行审(医执)许准变字〔2020〕0004号
核准日期:2020年01月17日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