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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新孟罚决字[2019]第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罚决字[2019]第017号
案件名称
常州嘉宏北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处罚事由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嘉宏北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XC2M34Q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康
处罚结果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538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4.3
处罚截止期
2019.4.18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