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常新孟罚决字[2019]第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罚决字[2019]第196号
案件名称
胡朝富无证无照流动经营案
处罚事由
无证无照流动经营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胡朝富
行政相对人代码
无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38219861111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无证无照流动经营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5.30
处罚截止期
2019.6.14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