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中科教育实验幼儿园:
你园《关于核定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中科教育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关于公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常发改〔2019〕19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你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审核的有关情况,现就收费标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保育教育费试行标准:1800元/生·月
二、本标准从2019年秋季新生起执行。
三、你园须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办学和教育收费政策,在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教费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
四、本批复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