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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剑秋纺织有限公司:
你企业在2009年2月9日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时,将万景台登记为股东。2020年5月29日,万景台来我局现场反映其本人对此情况不知情,称该登记系通过冒用其身份信息的方式所致,向我局提出撤销因冒用其身份信息所取得股东身份(公司变更登记)的申请。
经我局调查,同时结合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调查复函,认定冒用万景台身份信息、提交虚假申请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基本事实清楚,冒名登记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等相关规定,拟撤销你企业2009年2月9日的变更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对拟撤销上述变更登记有异议,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的要求,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依规作出撤销变更登记的决定。
联系电话:0519-85850087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