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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受理了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社会事业服务站申请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和《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常卫老健〔2020〕203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备案。现将本次备案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类别:护理站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社会事业服务站护理站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新龙花苑40幢
法定代表人:高志奇
主要负责人:丁晴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注册资金:5万元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服务对象:内部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建筑面积:40平方米
床位: 0(张) 牙椅0(张)
职工人数:9人
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18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
登记号:PDY00064132041111A7201
备案文号:(常新)行审(养医)备〔2020〕0002号
核准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