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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日受理常州市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常州市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演出名称:春之祭
演出场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号常州市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演员:何舒婷、王景梦林、杨洁颖、张春雨、王宇婷、肖涵、杨必熙、易琦丽、柏宇涵、江祈安、解悦可、冯晓凡、董继兰、吕盈昱、倪菁霞、袁艺嘉
演出日期:2020-12-13至2020-12-14
演出场次:2
演出剧目:舞剧《春之祭》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32041151202000026
许可决定日期:2020年12月2日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