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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委托代征系统的升级,已经实现了代征系统对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的自动监控和流程管理。
一、纳入监控的业务范围:各税务大厅、委托代征工作站代开窗口以及自助办税终端的个体双定户代开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免税发票、临商代开普通发票和建筑业代开发票业务。
二、监控方式:通过委托代征系统对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已核定相应增值税发票票种,具备自领自开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代开票限制;对未核定票种登记户、自然人代开票单张金额或累计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进行系统监控或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方可代开。
针对系统这一变化,奔牛协税办工作人员立即在公告栏内张贴“关于代开发票事宜的提醒”。提醒纳税人单张发票开具不能超过十万元,月累计开票不能超五十万元,如果确实需超限额开具,需提供相关资料前往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约谈,审核通过了才能继续开具。并在纳税人前来开票时再次提醒他们注意事项,同时积极引导纳税人办理税务Ukey,自领自开增值税发票,避免造成办税服务厅人员大量聚集和拥堵。并加强监控功能上线后问题的收集、反馈,及时处理纳税人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