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强化全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以节水减排、节水防污为重点,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现将《2020年新北区全民节水十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新北区全民节水十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根据《2020年常州市全民节水十大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各项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优先举措,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站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强化全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以节水减排,节水防污为重点,减少污水排放量,改善水环境,倡导节俭养德文明新风尚,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8.7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3%、18%,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全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三、十大行动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倡导节水减排,把节水工作作为改善我区水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充分认识节水优先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乡生活等领域节水,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节水监管提升行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依据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科学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落实双控措施,确保完成双控目标要求。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切实加强对取用水单位的监督,对年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定期对高耗水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进一步扩大非居民生活用水计划管理规模。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二)全面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行动
1.节水型灌区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灌区节水和配套工程改造,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明晰水权,优化灌区水资源配置,建立灌区节水长效机制,是建设节水型灌区的根本途径。12月底至少完成1个控制面积在667hm2以下的小型节水型灌区建设项目,实现节水型灌区建设数量新突破。
2.稳步推进节水型机关建设,按照率先将机关建成“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标杆单位的总体要求,12月底建成节水型机关10家。
3.积极推进节水型社区建设,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全民节水行动,结合社区实际,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社区居民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创建节水型社区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爱水、护水、节水的意识。11月底完成创建节水型社区3家。
4.继续推动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2020年底节水型学校建设成功率达到70%,继续保持节水型学校建设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5.大力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工业企业、服务行业等节水型载体建设行动,12月底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4家。
(三)规范推进用水审计行动
为促进用水单位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要求,对政府监管的重点用水单位、年超计划用水30%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以及地方性法规确定的其他用水单位进行用水审计,12月底完成用水审计项目3家。区级将委托第三方对用水单位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排水三方面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指出用水单位在水资源利用、节约用水等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挖掘节水潜力、寻找节水方向、优化节水技术及降低节水成本。用水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交整改措施方案,落实整改行动。
(四)省级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全覆盖行动
按照“教育学生、引领家庭、文明社会”的要求,挖掘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对已建成的省级节水型教育基地加强日常管理,依托基地传播节水知识、掌握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实践、加强水情和节水宣传教育,面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节水宣传教育场所。
(五)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行动
开展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式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积极配合常州市开展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全覆盖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争创水效领跑者行业突破行动
树立节水标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推进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对我区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根据水效领跑者建设标准,引导和鼓励用水单位积极参与。2020年10月底至少申报完成1家市级水效领跑者单位(产品),力争在行业上有突破。
(七)深入推进节水技术改造行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以合同节水的模式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倡导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节水效率。2020年11月底,我区至少申报完成市级节水技术改造项目2家。同时,切实加强工业企业节水管理,通过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节水“三同时”审核、水效评估、用水审计等手段,引导用水单位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工业废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
(八)引导实施合同节水行动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落实税收政策支持,提高用水单位节水积极性,降低用水单位节水改造风险,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全区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学校、服务业等用水单位要积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依托现有的节水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入合同节水应用模块,引入一批专业技术好、融资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及具有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工作意愿的用水单位,为双方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在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模式基础上,鼓励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单位创新发展合同节水管理商业模式。2020年,以高校合同节水管理项目为示范引领,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企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至少开展1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实现我区合同节水行业和数量双突破。
(九)推进“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融入到全社会节水氛围中。抓住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等关键节点承办形式多样的“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将“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打造成新北区青少年关于水资源保护的文化品牌。2020年,以节水教育基地、节水型灌区、公共机构、学校、工业企业、服务业等载体为依托,至少挑选1家具有代表性的节水载体,打造成示范性“生命之水”主题教育园区,将其建设成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发展民生水利的展示基地,为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提供教育基地。
(十)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和典型引领行动
把节水型载体建设作为宣传阵地,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关键节点,通过新闻媒介在公共机构、学校、企业、社区、服务业等单位大力做好节水宣传,普及节水小知识、小技巧,并进行安全用水检查,让更多居民养成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和习惯。5月份定为“常州市节水宣传月”,配合市级开展“节水大使”评选活动,系统进行节水法规政策、节水基本常识、节水经验做法介绍,树立节水好典型。全年定期常态化开展节水宣传,积极与社会民众沟通交流,讲解合理用水等科普知识,增强全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十大节水工作作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优先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区级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推进全民十大节水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全民节水十大行动方案抓好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对照职责分工,配合区级相关部门,稳步推进全民十大节水工作。
(二)强化推进落实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要求,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就贯彻落实情况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三)保障资金投入
统筹整合各类节水资金,加大节水投入,对于成功创建省、市级节水型载体、节水技改项目、“水效领跑者”单位(产品)、“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从年度水资源管理资金预算中予以适当区级奖补。
(四)实施综合考评
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
(五)严格节水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水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建立严格的节水管理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
2020年新北区全民节水十大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类别
任 务 重 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开展节水监管提升行动
①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
②科学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
③落实双控措施,确保完成双控目标要求。
④配合开展常州市市级用水定额修订工作。
⑤对年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
⑥定期对高耗水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⑦根据省、市要求,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
⑧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农业农村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2
全面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
行动
①加快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12月底完成1家小型节水型灌区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②稳步推进节水型机关建设,12月底建成节水型机关10家。
农业农村局、党政办
③积极推进节水型社区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11月底建成节水型社区3家。
④继续推动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12月底建设成功率达到70%。
农业农村局、教育局
⑤大力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工业企业、服务行业等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12月底各主管部门推荐完成1~2家。
农业农村局、党政办、经济发展局、教育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
3
规范推进用水审计行动
对政府监管的重点用水单位、年超计划用水30%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以及地方性法规确定的其他用水单位进行用水审计,12月底完成用水审计项目3家。
经济发展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道)
4
省级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全覆盖行动
①挖掘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形成省级节水教育基地建设100%全覆盖。
②针对已建成的省级节水型教育基地加强日常管理。
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政办、宣传统战部、
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5
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行动
配合常州市开展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全覆盖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6
争创水效领跑者行业突破
树立节水标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推进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引导和鼓励用水单位积极参与水效领跑者引领活动,10月底申报完成1家市级水效领跑者单位(产品),力争在行业上有突破。
农业农村局、党政办、经济发展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7
深入推进节水技术改造行动
①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节水效率,11月底至少申报完成2家节水技术改造项目。
②切实加强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引导用水单位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工业废水回用等非常规水利用。
经济发展局
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8
引导实施合同节水行动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落实税收政策支持,提高用水单位节水积极性,降低用水单位节水改造风险,积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12月底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企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至少开展1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农业农村局、党政办、经济发展局、教育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
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推进“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融入到全社会节水氛围中。以节水教育基地、节水型灌区、公共机构、学校、工业企业、服务业等载体为依托,12月底至少挑选1家具有代表性的节水载体,打造成示范性“生命之水”主题教育园区,将其建设成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发展民生水利的展示基地,为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提供教育基地。
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委
10
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和典型引领行动
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关键节点,通过新闻媒介、公共机构、学校、企业等单位大力做好节水宣传。
②5月份定为“常州市节水宣传月”,系统进行节水法规政策、节水基本常识、节水经验做法介绍。
③按照市级要求,区住建局围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向社区居民提出节水倡议,普及节水小知识,小技巧,并进行安全用水检查,让更多居民养成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和习惯。
④积极配合常州市开展百名“节水大使”评选活动,树立节水好典型,全年定期常态化开展节水宣传,积极与社会民众沟通交流,讲解合理用水等科普知识,增强全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
农业农村局、宣传统战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委
党政办、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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