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对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制发的政策措施类文件和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决定失效和废止区政府文件42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附件:失效和废止的区政府文件目录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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