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银河幼儿园、奔牛幼儿园,奔牛成校、薛家成校:
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内部审计整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内部审计整改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省政府《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第88号令)、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教育局内部审计整改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教审﹝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内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制度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分析,吸取教训,积极组织整改;要举一反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入手,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被审计单位要在接到审计报告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及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对因客观原因暂未整改或处理的问题,应说明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方案及整改时限。
教育督导处每年向局党委报告当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等。
二、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履行整改职责,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完善相关制度。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教育督导处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整改情况报告,或发现已上报的整改报告不完整、不明确的,将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要求和期限,责成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整改措施方案。教育督导处按照重要性原则,逐步推进部分审计项目的后续审计工作。
三、建立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审计整改情况将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考核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被审计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教育督导处书面通知限期整改;经督促后仍不整改的,教育督导处书面报告局党委,由局党委根据权限问责追责。
四、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审计整改工作由教育督导处牵头,综合计财处、组织人事处、基础教育处、教育发展处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共同推进。教育督导处负责归纳、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审计建议。综合计财处、组织人事处、基础教育处、教育发展处等部门协助教育督导处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教育督导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应当将线索上报派驻纪检组。教育督导处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如实反映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健全审计整改结果通报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性,教育督导处按照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将审计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通报的内容和范围由局党委研究确定。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审计整改通知书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整改通知书
__________学校: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局对你校校长(园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30日之内未收到你校针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现责令你校按照审计整改意见,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送审计整改措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