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奔牛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新北区奔牛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奔牛镇政府决定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8个方面教训、6个方面建议,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条块结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坚决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面有效压降事故总量,全面杜绝较大以上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镇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行业领域
根据近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特别是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在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及港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废固废、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镇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船舶修造、旅游及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农业机械、电力、群租房、拆迁安置等20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必须牢牢牵住落实责任“牛鼻子”,要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建立清晰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全镇上下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第十九次集体学习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特别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聚焦响水“3·21”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化工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等8个方面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从严从实抓好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三、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传达11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大会、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1月26日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12月2日省委中心组学习会(安全生产专题辅导)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工作部署;镇安委会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科。2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12月下旬报送至镇安委会,并于12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安排。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报送至所在村(社区)、工业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省市区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镇安委会,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三是2020年4月底,完成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2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要认真落实全镇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5日前报送镇安委会。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镇安委会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2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镇安委会。
2020年12月底,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程宇书记、江文亭镇长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江文亭任组长,袁新、邹光华、季正虎、张浩新、王祥成、黄凯宇、史晓强、周敏、姜孝强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强化问题整改。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镇领导负总责,各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各村(社区)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配合镇各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本区域风险隐患及整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协调联动。强化协调联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加强协作、互通有无,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周向镇安委会报送进展情况。镇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五)强化舆论宣传。镇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镇党委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大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持续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新北区奔牛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新北区奔牛镇安全生产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
1.宗教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周敏负总责,宣传统战科牵头,周敏委员为第一责任人。
2.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史晓强负总责,服务业科牵头,史晓强副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3.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史晓强负总责,安监科牵头,张玉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4.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史晓强负总责,安监科牵头,张玉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5.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派出所所长姜孝强负总责,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姜孝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6.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黄凯宇负总责,供电所牵头,张卫平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7.旅游及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周敏负总责,镇文广教体科牵头,叶茹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8.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史晓强负总责,镇经发科牵头,孙伟忠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9.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史晓强负总责,市场监管分局牵头,万海良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10.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大主席袁新负总责,镇文卫办牵头,黄秋辉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11.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王祥成负总责,镇民政科牵头,李小玲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12.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张浩新负总责,镇环保科牵头,蔡箭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黄凯宇负总责,镇建管所牵头,谭玉良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4.城镇燃气(含液化气供应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黄凯宇负总责,镇建管所牵头,谭玉良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5.镇区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黄凯宇负总责,镇建管所牵头,谭玉良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6.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张浩新负总责,镇农技农机站牵头,田伯良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17.交通运输及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黄凯与负总责,镇建管所牵头,谭玉良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18.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光华负总责,奔牛交警中队牵头,向浩华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19.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光华负总责,镇派出所牵头,姜孝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20.拆迁安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副镇长王祥成负总责,镇拆迁安置办公室牵头,靳水平主任为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