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农规〔2018〕3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水稻)基地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我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现将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2.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3.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培训制度
4.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5.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6.综合监督管理
7.检验检测制度
8.生产基地管理制度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1.生产基地环境要符合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和相应的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5010《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等标准要求。
2.建立基地保护区。严格控制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新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基地设立环境保护标识牌,注明基地名称和注意事项。
3.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水、土壤和农产品。
4.禁止在水稻的种植过程中及生产后期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盛装农药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回收处理,使用者不得随意丢弃,防止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
5.应当加强对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气化、秸秆微生物沤肥等综合利用技术。
6.鼓励运用生物技术防治水稻病虫害。保护青蛙、农田蜘蛛、赤眼蜂等农作物有益生物及其栖息、繁殖场所。
7.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
8.禁止向水稻基地直接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
9.向绿色优质水稻基地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防止对农作物造成污染和危害。
10.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造成农作物不能正常生长或者生产的农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区域,不得种植供人畜食用的农作物,不得将受污染的农作物产品加工成食品销售。
11.应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开发绿色优质农产品。
12.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化;加强基地道路建设,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
13.经常性检查和清理整顿基地生活、生产环境,基地区农户生活和生产垃圾采取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弃。防止和及时处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地环境污染的事故和突发事件。
附件2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生产技术和推广制度
一、绿色食品(水稻)生产作业指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原料水稻生产的环境条件、生产技术等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税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419 绿色食品大米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3.产地环境条件
产地周围3km以内,主导风向5km以内没有工矿污染源;农田土壤、灌溉用水、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NY/T391的规定;产地内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旱涝保收;稻田耕作层深厚肥沃,通气性好,土壤中性偏酸,有机质含量高,具有较好的保水保肥能力。
4.生产技术
4. 1苗床要求
选择避风向阳、通透性好、土壤肥沃疏松、地下水位低、排灌方便、无杂草的稻田作苗床,苗床与大田之比为1:10.
4.2秧田耕整与施肥
采用水育秧方式育苗,苗床实行冬坑冬凌,播种前精细耕整,最后做成厢面宽150CM,沟宽50CM,沟深20CM,厢面平整的苗床。
4.3播种量
每666.7㎡苗床播种7-7.5kg,播种要均匀,播后及时踏谷,减少露籽,种子质量应符合GB4404.1的规定。
4.4大田管理
插秧后,薄水返青(3cm),浅水分蘖(1.5cm),当全田总茎蘖数每666.7㎡达到16-18万(预计成穗数)时,防水晒田,将最高苗控制在25万以内。晒田程度:泥脚浅的轻晒,泥脚深的冷浸烂泥田的重晒。一般晒到田间泥土发白,秧苗白根上跑,叶片挺直,叶色变淡。晒田复水后,要保持深水孕穗(9cm),始穗至收获,浅水间隙灌溉,干干湿湿到收获前5-7d断水。
二、病虫害防治
1.主要病害
1.1水稻条纹叶枯病:为灰飞虱传毒的水稻病毒病,是目前危害水稻的主要病害之一。灰飞虱发生量大,带毒率高,所推广的水稻主要品种均为感病品种,水稻苗期与1代灰飞虱从麦田向外转移期吻合,水稻条纹叶枯病具备大流行的条件。1、2代灰飞虱在水稻苗期危害传毒,在水稻分蘖期表现第一显症高峰,影响水稻茎蘖数;2、3代灰飞虱在水稻大田前期危害传毒,在水稻拔节孕穗期表现第二显症高峰,造成水稻不抽穗不结实。
1.2纹枯病:为水稻常发性真菌病害。在水稻生长的中后期,随着水稻生长进入分蘖盛期,田间郁蔽程度增加,遇高温高湿天气,纹枯病即进入发病盛期。此病主要危害水稻基部和中部叶鞘和茎杆,造成水稻易倒伏,影响灌浆结实,造成枯白穗。
1.3稻瘟病:为水稻常发性真菌病害。水稻生长前期主要为苗瘟,造成水稻僵死苗;中期为叶瘟,影响水稻正常分蘖生长;后期为穗茎瘟、谷粒瘟、枝梗瘟,影响水稻正常灌浆结实,影响产量和品质。
1.4稻曲病:为水稻穗期真菌性病害。水稻抽穗扬花期,遇连阴雨天气,气温偏低,极易造成稻曲病流行。水稻染病后,稻粒彭大密生病菌孢子,产生有害抗生素。
2.主要虫害
2.1灰飞虱:为稻田内源性害虫。除直接刺吸危害水稻外,还传播水稻条纹叶枯病。
2.2褐飞虱、白背飞虱:为迁飞性水稻害虫。近几年来,白背飞虱发生危害较轻;褐飞虱连年暴发危害,在水稻基部刺吸取食,易造成水稻倒伏、“透天”,影响产量,甚至绝收。
2.3稻纵卷叶螟:为迁飞性水稻害虫。主要取食水稻叶肉,造成白叶,影响水稻光合作用,影响产量。
3.主要草害
稻麦轮作水稻田杂草主要以稗草、千金子、莎草科杂草、矮茨菇、野荸荠、鸭跖草等为主。
4.绿色食品水稻病害综合防治技术
4.1播种前后。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以培育壮苗为目的,选用适宜品种。
4.1.1农业防治:
精选种子,种子质量达良种级以上《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检验标准》;种子经精选、去杂、饱满、无病粒;种子处理前,注意晒种,以提高发芽率;选择科学高产的播栽方式,以营养土秧盘育苗、机插稻为科学栽插方式;精细整地;适期播栽。
4.1.2化学防治:
对灰飞虱、水稻条纹叶枯病的预防,对恶苗病、干尖线虫病的防治选用10%吡虫啉10克、25%氰烯菌酯3毫升、6%杀螟丹4毫升加水6公斤可浸种3~4公斤,浸足60小时,不淘洗,直接催芽播种,可有效控制恶苗病、干尖线虫病的发生危害,可防治灰飞虱传毒危害。
4.2生长期间。此期跨越时间长,从播种后出苗至收获,以防治水稻条纹叶枯病、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水稻穗期其它病害为主,主要采取措施:
4.2.1农业防治:
清除田边杂草,断绝传毒灰飞虱的桥梁植物,减少传毒几率;
合理科学肥水运筹和管理,适时科学拷田,增施钾肥,使水稻健壮生长,增强对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等其它病害的抗性。
4.2.2物理防治:
机插水稻苗期推广无纺布全程覆盖,以阻挡灰飞虱为害传毒和螟虫产卵危害;
频振式杀虫灯杀虫,每30亩用频振式杀虫灯一只,诱杀水稻害虫成虫。
4.2.3化学防治:
防治水稻条纹叶枯病主要是防治灰飞虱,治虫防病。秧苗带药移栽,秧苗移栽前1天揭布,揭布后用25%吡蚜酮20克兑水50公斤叶面喷雾,做到带药移栽。2、3代若虫期适时防治灰飞虱。用25%吡蚜酮20克/亩兑水40~50公斤手动喷雾或兑水15~20公斤机动弥雾机喷雾,喷施要均匀,田间要保持3~5厘米水层3~5天,保证防治效果。
防治纹枯病,在发病初期选用5%井岗霉素250毫升/亩或24%噻呋酰胺20毫升/亩兑水50公斤粗喷雾。
防治稻曲病,在水稻破口抽穗前7天和齐穗期各用纹曲宁(2.5%井岗霉素100亿枯草杆菌)250毫升/亩或30%苯醚甲环唑•丙环唑15毫升/亩兑水50公斤细喷雾。
5.绿色食品水稻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5.1农业防治
5.1.1清除田边田间杂草,断绝害虫的桥梁植物,减少传毒几率。
5.2.2合理科学肥水运筹和管理,适时科学拷田,增施钾肥,使水稻健壮生长,增强对害虫的抗性。
5.2物理防治
5.2.1机插水稻苗期推广无纺布全程覆盖,以阻挡灰飞虱为害传毒和螟虫产卵危害。
5.2.2频振式杀虫灯杀虫,每30亩用频振式杀虫灯一只,诱杀水稻害虫成虫。
5.3生物防治
可利用稻田养鸭等种养结合技术防治水稻害虫。
5.4化学防治
5.4.1防治稻飞虱用25%吡蚜酮20克/亩在卵孵高峰和低龄若虫期用药。在褐飞虱大发生年份,要特别注重“压前控后”的防治策略,能减少用药量和用药次数。
5.4.2防治稻纵卷叶螟,可在卵孵高峰期用24%甲氧虫酰肼20毫升/亩兑水30~40公斤小机喷雾或兑水20公斤弥雾机喷雾。
5.4.3螟虫,可与稻纵卷叶螟一同兼治,发生重的地区要单独防治。
化学防治时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注重病虫害防治的总体战,做到一药多治。
6.绿色食品水稻草害综合防治技术
6.1人工拔除,水稻中后期田间有少量杂草,一般都是采取人工拔除手段。
6.2生物防治,稻田养鸭能有效地防除田间杂草。
6.3化学防治,水稻栽插后一周用50%丙草胺60克/亩加10%苄嘧磺隆10克/亩拌10公斤化肥撒施,封闭杂草的生长。
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
1.配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员。依托农业服务科,培养建设专门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员队伍,成立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指导专家小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明确主体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持续优化基地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配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推广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依托各村农技人员,成立相应的推广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分片推广,包括病虫害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行动、非化学防治措施等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培训各基地单元推广人员与基地种植大户,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讲解、指导与落实,定期不定期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帮助农户如实填写生产田间记录,关键农事作业加强基地巡查,确保规程真正落实到田。关键农时印发放农业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演示。
3.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培训。完成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专项培训,培训档案保存完整;向农户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操作规程、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并指导其使用。在各生产单元的生产、生活区设置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栏,向基地内农户普及绿色食品标准以及相关技术。宣传栏必须覆盖全部基地单元。
附件3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专项培训制度
1.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选派技术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保证每个单位至少有一名内检员能够熟练掌握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并能对内部农户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每个基地农户至少有一名主要劳动力基本掌握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
2.定期培训。充分利用冬闲季节,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其次在产品的不同生产阶段、生长环节和生产管理的关键时期,举行培训班2—3次,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
3.培训对象。可聘请省、市、区、镇各级农技推广部门或高校相关专家作为培训教师,对基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农户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包装技术、贮藏技术及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内容。
5.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基地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和基地农户必须准时参加,做好记录、认真听讲、掌握内容。并将技术指导工作及时记入田间管理档案,及时对生产基地的技术推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6.考核与培训效果评价。培训项目必须根据绿色农业基地建设规划,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督促与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多层次培训效果考核评估办法并量化,重点是考察能否把新标准及时应用到基地生产中,考核评估推荐使用、禁止使用的投入品清单和绿色生产技术规程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切实提高基地农户科技素质。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培训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7.经费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培训投入体制,解决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镇政府将安排专项培训资金,对农民科技培训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4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
可追溯制度
1.严格按照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制定发放统一的适合本地区生产实际的技术操作规范,每个农户均有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
2.田间生产管理、收获、仓储、交售记录样本,其中田间生产管理与投入品使用记录内容应包括生产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播种或移栽时间、土壤耕作情况、施肥时间、施肥量、病虫草害防治施药时间、用药品种、剂型规格及数量等。
3.基地单元要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
4.实施“五统一”,即:统一选供优质高产多抗良种,集中连片种植;统一印发适合本地区的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农产品关键控制点与措施;统一推荐使用和供应安全优质高效农业投入品,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名录;统一田间管理,规范农事作业;统一收获贮运,确保农产品质量。
5.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增强按标准生产农户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统一印发基地农户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指导农户认真如实填写。
6.村级监管员监督生产档案和质量追溯管理。
附件5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农业
投入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规范农业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规定,结合本基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2.凡在辖区内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农业投入品是指农业种植、养殖业生产中使用的种子(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以及农业机械等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物品。
3.建立完善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农户使用的投入品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保证基地使用符合国标及地方标准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
4.绿色食品的生产要严格执行绿色食品NY/T393《农药使用准则》和NY/T394《肥料使用准则》,基地办公室要定期更新允许使用的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鱼药等农业投入品目录,并上墙公示,且绿色食品投入品要有专库和专柜存放,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要符合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禁限用农药规定,有新出来的要遵循新规定,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适量、适时、均匀用药,合理轮换用药,杜绝超量超范围用药。合理施肥,坚持有机肥料与无机肥料相结合;禁止使用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城乡工业废渣、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无机肥料。
6.有机农产品生产要严格执行GB/T19630.1-19630.4的要求,不应使用化学合成的植物保护产品、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
7.建立完善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对农药的购买、品种、规格、防治对象、使用方式、时间、浓度、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等进行记录,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8.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附件6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监督管理制度
1.镇监管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组织开展本辖区抽样检测、监督检查,发布质量安全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达标验收等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镇监管站负责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和科技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受理举报案件查处。
3.镇农业服务科负责技术指导,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等新技术,按照标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协助生产者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档案、农产品生产档案等可追溯制度。
4.镇监管站负责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认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工作。抓好“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管工作,按照相关标准督促各项措施落实。
5.切实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巡查检查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文明、从严查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巡查检查内容为:(一)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资格情况;(二)生产、经营、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合法性情况;(三)建立经销台账、生产档案情况;(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五)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及使用优质农产品标志情况;(六)其他需要检查巡查的内容。
6.对农业生产企业基地、种植户的检测结果发现问题的,镇监管站负责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情况。
附件7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检验检测制度
1.依托常州市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进行检验检测,定期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保证环境质量。
2.基地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省、市、区各级检测部门对基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查检测。
3.条件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配备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根据农产品生产情况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
4.没有达到安全间隔期的产品不能作为农残检测样品、也不得收获上市交易。
5.农产品即将上市前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主要采取速测方式,通过抑制率进行判定,样品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报告单,产品可上市。检测不合格的,立即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立即进行定量检测,在定量检测未出结果前,产品不予上市。对定量检测不合格产品,立即上报区农业主管部门,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6.基地办公室要经常性对基地环境、保护情况及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保管、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8
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管理制度
为保障基地所产产品能达到优质、安全和无污染的要求,为社会各界提供充足的绿色营养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1.坚决按照“政府推进、规模发展、科学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绿色生产基地建设。
2.基地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文件,设置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每个基地有专门的基地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以确保质量安全管理文件能够贯彻实施。
3.基地所有的管理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进行,并在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指导监控下实施。
4.生产基地应树立标识牌,划分隔离带,并标明范围以及种植品种和技术负责人。
5.基地所需的生产资料必须在农业投入品专供点采购,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6.对投入品的采购、使用、运输、贮藏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文件,严格遵守农药、肥料、兽药、鱼药等投入品使用准则,保持基地内部和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保证不受污染。
7.基地农户要认真填写“田间管理记录”。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