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8条,其中:公告公示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3条。另公布工作动态183条。
2.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公开。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健全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层层落实,保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专人专岗专职。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电子化公开,及时公布和公开机构职责、相关法规、日常政务等,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依法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开信息定期开展自查抽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998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二是公开内容不丰富,对退役军人热切关注的话题,相关政策解答不够详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抓牢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回应全过程跟踪把关。突出重点,运用好政府公开平台,把社会群体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