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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1年新北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区住建局制定了《关于下发新北区2021年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计划的通知》(常开委办〔2021〕22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本《通知》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提高镇村道路、危桥建设的质量,科学量化补助奖励标准,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新委办〔2016〕8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交公〔2013〕15号),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结合新北区农村道路及农村桥梁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镇村道路和农村桥梁重建计划及配套建设标准。
二、根据《通知》规定,农村公路具备什么条件可以上报镇村道路计划?
答:根据规定,满足4类条件的农村公路可以上报镇村道路计划:一是在江苏省农村公路路网数据库内道路的提档升级、大中修和改建;二是乡道之间连接新建道路;三是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中特色村、重点村以及重要的经济节点周边和贯穿道路;四是新北区规划路线新建的临时道路。
三、农村桥梁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桥梁建设标准为:桥梁工程应对老桥进行技术状况评定,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原则上拆除重建;技术状况良好、荷载等级达标的老桥要合理利用。泄洪和通航不受影响时,应尽可能采用桥改涵方式,以降低工程造价。桥梁改建原则上应与路基同宽。受地形控制的路段,或工程量大、经济条件不允许时,桥梁设计可采用与路面同宽标准。
四、镇村道路及农村桥梁重建项目如何验收?
答:根据文件统一要求,镇村道路改造、农村桥梁重建项目现场验收由区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验收核实,道路实体部分由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根据制定的检测方案检测评定,并出具合格与否的报告,对合格项目予以拨付补助资金,不满足标准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补助。现场验收核实后,由审计单位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支付相应的区级定额补助资金。
五、根据文件要求,在具体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是工程设计必须由各镇、街道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工程建设由各镇、街道组建相应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工程实施各项工作。二是施工方案完成后,报新北区住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核,该项目不予以验收补助。三是工程实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四是工程施工建立月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