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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一步深化“三整合”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常州国家高新区人民政府网站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7日对全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调查结果
1. 您目前工作单位属于
区级机关 62.4%
镇(街道) 37.6%
开发园区 0%
2. 您在工作单位的职务是
主要领导 0.7%
副书记或分管领导 1.3%
组织委员或职能处室负责人 16.8%
具体工作人员 81.2%
3. 您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知悉情况是
非常熟悉 4.7%
比较了解 32.2%
不太了解 62.4%
没听说过 0.7%
4 4. 您认为所在工作单位目前是否存在违反《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情况
存在 3.4%
不存在 77.2%
不清楚 19.4%
5. 您对所在工作单位“三定”规定的了解情况是
非常熟悉 16.1%
比较了解 62.4%
不太了解 18.8%
没听说过 2.7%
6. 您认为所在工作单位运行机制是否顺畅
顺畅 83.9%
不顺畅 16.1%
互相不配合 0%
7. 您认为所在工作单位各类人员工作上是否履职到位
到位 95.3%
不到位 4.7%
8. 您认为所在工作单位人员投入与工作产出比是否高效
高效 87.2%
不高效 12.8%
9. 您认为所在工作单位赋权赋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比是否赋予到位
到位 89.9%
不到位 10.1%
10. 您认为影响单位履行职责的主要因素有(多选)?
人员编制少 38%
分工不够明确 14.8%
工作积极性不足 13.1%
人员结构不合理 25.2%
职责模糊不清 8.9%
11. 您单位是否有通过向市场主体购买服务等方式缓解人员编制不足的情况
有 67.8%
无 32.2%
12. 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活动
有 0.7%
无 99.3%
13. 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是否存在对外投资情况
有 1.3%
无 98.7%
14. 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是否有进一步优化调整的事项(对象仅限区级机关)
整合 12.8%
撤销 0%
增挂牌子 8.1%
无 48.2%
不涉及 30.9%
15. 您认为“三整合”改革后,与区级机关对接是否顺畅(对象仅限镇、街道)
顺畅 30.2%
不顺畅 6%
不涉及 63.8%
16. 您认为“三整合”改革后,人员工作效率是否得到提升(对象仅限镇、街道)
提升 30.2%
未提升 8.1%
不涉及 61.7%
17. 您认为“一体化”平台是否发挥工作成效(对象仅限镇、街道)
发挥 27.5%
未发挥 6%
不涉及 66.5%
二、调查结果分析
从本次调查结果中看,区级机关、镇、街道均积极参与到本次调查中,其中区级机关占近三分之二,镇(街道)占三分之一多,基本与区级机关与镇(街道)机构数比例持平。参与调查的人员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较少,参与人员大多为组织委员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可以说,基本各个层次人员均有覆盖,调查结果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参与调查的人员中,我们发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已初步有所普及,知晓率近40%,但仍有超60%的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不太了解,有近80%的人员认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贯彻执行较好。
参与调查的人员中,我们发现“三定”规定知晓率较高,有近80%的人员对“三定”规定比较了解、甚至很了解,超80%的人员认为本单位运行机制顺畅,超90%的人员认为本单位各类人员工作上履职到位,超80%的人员认为本单位人员投入与工作产出比高效,超80%的人员认为本单位赋权赋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比赋予到位,说明我区各单位普遍能认真围绕“三定”规定要求,认真履职尽责,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参与调查的人员中,我们发现人员编制少依然是影响我区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最大因素,有38%的人员认为编制少、25.2%的人员认为结构不合理,这与我区体制机制受限和历史发展原因有较大关系。在此情况下,有超60%的单位通过向市场主体购买服务等方式缓解人员编制不足的情况,缓解我区各单位人员编制不足及年龄老化等各类问题。
参与调查的人员中,我们发现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方面,大部分事业单位都能按照规定,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对外投资情况。对所属事业单位发展上,除去不涉及该项内容的镇(街道)外,大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都不打算调整,仅有少部分事业单位有整合和增挂牌子的计划。
参与调查的人员中,我们发现在镇(街道)推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中,除去不涉及该项内容的区级机关外,大部分镇(街道)认为与区级机关对接顺畅,人员工作效率得到提升,“一体化”平台发挥工作成效,各方面工作取得较好提高。
三、对策及建议
1.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要求,持续把好首要政治任务。把《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引领和灵魂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开拓前进。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核心。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工作职责,区委审议批准、统一部署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调整事项,编委负责重要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事项审批工作,编办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好区委、党工委(区委)编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提升机构编制站位谋划。积极应对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制定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站位,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深程度上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机构编制改革管理各项工作。三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机构编制工作有机共融。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条例》、专题研讨论体会,在创新学习方式上持续用力,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动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三整合”助力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向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下沉,通过群众走访、座谈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
2.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工作根基,增强依法用编意识,优化机构设置,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区空余编制使用管理刚性约束,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监控,加强实名制管理,确保全区各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增减平衡。积极接受省、市委编办机构编制核查暨机构编制统计专项调查,做好机构编制系统维护及台账工作。二是挖潜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持续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确保总量不超基数、人员不超编制的情况下,创新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管理,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挖潜调剂一定规模的编制,创新建立“编制周转池”,充分发挥统筹活化资源、集约高效使用编制的作用,力争有效化解编制紧缺带来的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的问题。三是探索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将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向编外用工人员延伸,根据各单位工作需求,细化编外用工核定和使用标准,并对其职业发展通道、职级待遇进行合理细分。对有条件的单位探索建立健全编外用工特殊管理制度,设置特殊岗位津贴,提高现有薪资待遇。
3. 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程,助添高质强劲发展动能。着力深化机构和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关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持续优化地方机构职能体系。一是持续巩固“三整合”改革成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完善、细化各项改革配套措施,确保改革成效。完善基层指挥体系,持续推进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强化统筹调度指挥。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优化开发特色功能模块,助力基层管理高质量、治理现代化。二是优化“一区多园”管理架构。立足高新区发展规划和产业特色,以省级经济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为主,将相关功能园区纳入协同发展范围,持续推进“一区多园”式整合优化。制定开发园区规范化管理方案,通过“四规范、两创新”推动开发区体制更简约、管理更高效、运行更顺畅。加强对功能园区的统筹管理,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园区发展格局。三是做深做实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机构功能重塑再造和整体效能提升,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章程“三项”机制。进一步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