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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罚决字[2021]第C043号
案件名称
常州梁锦置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冲洗设施导致周边环境污染
处罚事由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冲洗设施导致周边环境污染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梁锦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273U2D4K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项振
处罚结果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冲洗设施导致周边环境污染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1.12.8
处罚截止期
2021.12.23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