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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牛矛”,奔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化身,是三姐弟中的孺子牛担当,她把无私奉献、为民服务刻印在心里。“牛矛”为人热情豪爽,是正义的化身,她信奉法律,平时最喜欢向大家伙儿普法,最瞧不起违法乱纪的行为。她认为遇到不法侵害,我们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平时更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为人飒爽的她,喜欢大家称呼她为“矛姐”,有“矛姐”在,没有你搞不懂、学不会的法。
枪矛善刺能砍,能长能短,既是步兵的攻守利器,又是骑兵的冲锋杀器,有“百兵之王”之称。法律和枪矛一样,是从古至今用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武器,但我们要学会如何正确使用,才能发挥它的最大效用。“矛姐”承担的就是向群众普法的职能,让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