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新北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开委办〔2021〕57号)规定并结合实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滨开区、各镇(街道)2020年度发展能力与资源利用、空间管控与用途管制、资源管护与生态保护、权益保障与综合管理、资源监管与执法成效以及加分项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综合评价考核共有6个一级项、31个二级项,涉及滨开区、五个镇和三个街道共九个考评单位。2020年度考核结果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核后,已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区政府考核文件规定,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是对滨开区和各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重要内容。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向滨开区和各镇(街道)通报,并抄送区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一、2020年度新北区节约集约模范镇(2个)
薛家镇 罗溪镇
二、2020年度新北区节约集约模范街道(2个)
三井街道 龙虎塘街道
附件:2020年度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得分汇总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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