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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保证社区矫正程序的严肃性,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解矫工作,使社区矫正对象能按期解除社区矫正。10月22日上午,罗溪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社区矫正对象顾某某家中为其办理解矫手续。
顾某某是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因刚生完孩子不久,不适宜出门。考虑到顾某某的特殊情况,罗溪司法所决定采取上门解矫的方式为其办理解矫手续。自顾某某入矫以来,罗溪司法所严格按照“监管不落一个,关怀不少一分”的要求因人施教,针对她的特殊情况,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为其申请减免公益活动,每月对其进行实地走访。
此次上门办理解矫手续,充分体现了罗溪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人性化管理,也是罗溪司法所在便民、为人民服务、贯彻“司法为民”上的真正体现。在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教育管理中,罗溪司法所始终坚持严格教育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积极开展教育和帮扶,达到了以法管人、以情感人的矫正效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积极改造,早日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