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兼顾全面,协调推进,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责、综合处具体落实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2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全年累计发布人社工作动态信息85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未发生收到申请不予答复的情形。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电子化公开,及时公布和公开人社工作机构职责、人社相关法规、日常政务等。
(六)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处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5
1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35
113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3
+10
12
行政强制
6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2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均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业务能力无法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二)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和回应等全程跟踪把控,进一步提高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并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分和人员调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办理人大建议共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3件;办理政协提案共11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4件。主办件全部完成回复意见,并与代表见面答复,代表们反映比较好,同时对协办件也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提供协办意见给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