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27条,其中:通知公告4条,财政预决算16条,政策法规3条,其他政务信息4条。另公布财政动态3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2封信访信件及1件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咨询和2020年财政预算公开,以及ppp项目库的项目名单公开方面。申请人均为个人,我局在收到公开申请后均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资源情况
2020年,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按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多次研究讨论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交流会,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跟踪,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常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接收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包含2条信件及1条依申请公开,并公开财政动态323条、通知公告4条、财政预决算16条、政策法规3条、其他政务信息4条等内容。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按时、准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数据统计及上报。对内及时沟通梳理公开内容,对外通过大众、媒体等媒介确保公开透明,监督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536.0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1.工作认识方面。在政府动态信息公开工作上认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够积极主动的公开财政动态。
2.公开渠道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拓宽创新公开途径,保证与群众交流通畅。
3.公开答复规范性方面。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公开答复过程中的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对相关文件的理解不够透彻,掌握不够准确。
2021年我局将查缺补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规范工作开展。我局将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苏政办函〔2019〕98号)等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效的信息报送考核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明确各处室、分局年度财政信息报送的数量,充分调动财政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手段。综合运用纸质公开、电子公开、邮件公开等方式,运用好网站、平台的功能,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四是严格开展工作,维护政府形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规范送达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同时一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方面重要信息。
(二)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算绩效、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拨付到位。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根据区党政办相关要求,加强研究,积极组织,认真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主办2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2件(主办)。主办件做到见面率、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全是A类,协办件做到协办意见100%报送主办单位,没有延期办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