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新北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期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市场监管职能紧密联系起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及时、公开、便民、利民原则,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按照省局、市局及区政府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2件。主要申请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等。目前,已全部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不予公开的原因为属于行政执法案卷。无法提供5件,无法提供的原因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一把手抓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牵头把关,处室分局互相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具体报送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的提升政务信息的辐射力,更好的服务群众,我局进一步优化和丰富政务新媒体平台“新市管”微信公众号,2020年全年完成推送文章254篇,食品安全抽检公示12期。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部运行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公开的每一份文件均由承办人、负责人、审查人、审核人逐级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36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3
92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60
+6
415
行政强制
54
1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政府集中采购
4
1,306,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主动公开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发布的集中度不够高,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省市市场监管系统的要求,目前我们需要在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北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以及省级、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平台上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不同的行政处罚类型可能在不同的平台上予以公开,导致信息公开集中度不够,相对人查询不够便捷。对此,我们将2021年推进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上集中公开全部的行政处罚信息,为企事业单位及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最便捷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地区、本部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6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4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理答复,提案办理的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