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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加强新北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下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进入批准发放养殖证前公示程序,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申请人
养殖类型
养殖面积(公顷)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界址
备注
潘志刚
池塘
7.641
集体所有
东至
X:3542439.628,Y:490952.611(国家2000坐标系)
西至
X:3542328.349,Y:490489.534(国家2000坐标系)
南至
X:3542222.948,Y:490597.589(国家2000坐标系)
北至
X:3542634.375,Y:490743.462(国家2000坐标系)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示10天。公示期内,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向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审批处反馈。联系电话:0519-85127837。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