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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衍寅(身份证号码32040219861015****):
本局在调查你涉嫌违反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多次电话、短信通知,你拒不配合前来接受调查、处理欠薪问题,且无法通过你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地址、现住地址现场送达文书。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文书,法律文书送达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常新人社察询字〔2022〕第382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本局将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照何小云等人提供的工资数额直接作出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调查询问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附件: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文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