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2日受理周海英提出的娱乐场所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准予注销。
许可(备案)事项:
名称:新北区孟河爱去练歌坊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孟河大道18号
主要负责人:周海英
经济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许可证号:320411160279
决定日期:2022年9月5日
文号:苏常新娱字〔2022〕第00079号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