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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常州新北孟河课堂”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取缔“常州新北孟河课堂”。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