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确定,现将第二批常州市新北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予以公布。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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