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省市县乡四级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规范镇(街道)权力运行,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和《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市政务办关于建立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常编办发〔2021〕3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新北区镇(街道)权力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权力清单的制定。清单包含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49项和镇(街道)赋权事项275项,其中法定权力事项为《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内我区各镇(街道)行使的权力事项,赋权事项包括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各镇(街道)的权力事项。按承担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同,孟河镇(经济发达镇)为324项,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各249项,春江街道、魏村街道(涉农街道)各283项,新桥街道、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各206项。
二、严格依照清单行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镇(街道)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基层政府机构职责变化,及时予以调整完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镇(街道)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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